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21)旌阳区不动产证明第0006592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德阳市旌阳区太华山路与涪江西路交汇处西北角鸿成·仁合府(二期)16栋1-6-5号
德阳市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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