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0)德旌区00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个工作日内(2020年7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德阳市旌阳区洮河路8号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38-6161332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1 |
德阳市旌阳区东湖街道高槐村村民委员会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旌阳区东湖街道高槐村1组 |
|
2053.96 |
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 |
|
|
2 |
德阳市旌阳区东湖街道高槐村村民委员会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旌阳区东湖街道高槐村1组 |
|
2221.52 |
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 |
|
|
3 |
德阳市旌阳区东湖街道高槐村村民委员会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旌阳区东湖街道高槐村1组 |
|
4110.69 |
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 |
|
公告单位:德阳市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