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川0603执164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川0603执协1647号,公告作废位于:德阳市河东区南泉路162号附1号北楼栋3-4-1号,登记在蒲莉萍名下【房产证号:C0062187;土地权利证书号:(2013)第007910号】
的房地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蒲莉萍所有的原(2013)第0079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C0062187《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