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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29号)

首次发布时间: 2018-07-19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打印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18)29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5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科
      联系方式:      0838-250683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座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衡山路417号 510601004006GB00218 土地:3705.65㎡
房屋:15058.57㎡
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公告单位: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