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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张宝隆)

首次发布时间: 2021-07-30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打印
公  告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川0603执211号之二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川0603执211号之二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
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17)德阳市不动产权第0027634号

张宝隆

不动产权证

510601002006GB00053F00200028 德阳市松花江南路2号凯丽景湖三期20栋1-5-5号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