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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黄雄逸)

首次发布时间: 2021-09-26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打印
公  告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川0603执恢285号之一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川0603执恢285号之二、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川0603执恢285号之三;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川0603执恢285号;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
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德阳市房权证河东区字第0133632号,德府国用(2008)第012717号

黄雄逸

 

510601001004GB00118F00080011 德阳市珠江东路51号旌湖佳苑8栋19号  
2 德阳市房权证河东区字第0133631号,德府国用(2008)第012716号 黄雄逸   510601001004GB00118F00080013 德阳市珠江东路51号旌湖佳苑8栋20号  
3


德阳市房权证河东区字第0133630号,德府国用(2008)第0127175号

黄雄逸

 

510601001004GB00118F00080014 德阳市珠江东路51号旌湖佳苑8栋21号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