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川0626执恢15号;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川0626执恢15号之一,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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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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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111191;2007-B55480-90980号 |
李平 |
房产证、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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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601004006GB00123F00030024 |
市区舟山街岷山佳苑C栋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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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