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18)38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7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科
联系方式: 0838-250683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座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华山南路二段461号 |
510601004006GB00463 |
土地:4439.33㎡
房屋:5052.61㎡ |
医卫慈善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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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