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川0626民破1号文,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德府国用(2010)第026619号
德阳市阳光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
510601003003GB00139W00000000
德阳市龙泉山路与翠湖路交叉口东北角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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