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公告(兰国华)

首次发布时间: 2024-02-06 打印

兰国华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兰国华因保管不善,房:0082624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兰国华

20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