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德阳市政务中心三楼97号窗口
联系方式: 2517499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冯朝秀 | 房屋、土地 | 德阳市蓥华北路一段250号背光小区2栋2-4-67号 | 房:0054869 土:2004-B18119-50397 | 邓波 |
2 | 冯朝秀 | 房屋、土地 | 德阳市宝山街12号5栋5-2-1号 | 房:0021848 土:2001-B3285-8653 | 邓波 |
3 | 冯朝秀 | 房屋、土地 | 德阳市东外街42号附13号 | 房:0047578 土:2006-B48944-56779 | 邓波 |
4 | 冯朝秀 | 房屋、土地 | 德阳市西街中立街坊D区C座-1-6号 | 房:0047579 土:2006-B48946-56781 | 邓波 |
登记机构:(印章)
2024年6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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