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海 因保管不善,将证书号:德旌区孝感镇国用(1998)第002-0867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告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刘正海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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