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朱林因保管不善,将房:C0199433号、土:德府国用(2015)第1917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王朱林
2024年8月6日
上一篇:公告(熊祥明)
下一篇:公告(王桂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