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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巩铭渝、李佳妮、张轩睿)

首次发布时间: 2024-08-30 打印

巩铭渝、李佳妮、张轩睿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巩铭渝、李佳妮、张轩睿因保管不善,将:川(2019)德阳市不动产权第0010191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巩铭渝、李佳妮、张轩睿

2024年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