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川0603执521号之三;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川0603执协字第521-3号,公告作废位于:德阳市区鼎虹嘉苑二期6幢13-1-1号登记在胡斌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0068474号;土地使用证:德府国用(2005)第B25284-43120号)的房、地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胡斌所有的原房屋所有权证书:0068474号;土地使用证:德府国用(2005)第B25284-43120号公告作废。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