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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魏树德、陈莹)

首次发布时间: 2024-09-25 打印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德阳市政务中心三楼97号窗口                   

联系方式: 0838-2517499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魏树德

房屋、土地

德阳市岷兰花巷38号1栋2-3-5号

德府国用(2002)第B7508-25713号;

0036921

魏冬梅

2

陈莹

房屋、土地

德阳市清江街59号建馨苑1栋3-3-1号

德府国用(2013)第004605号;

C0054251


魏冬梅

3


房屋、土地





 

 

登记机构:(印章)

2024年 9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