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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海霞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首次发布时间: 2024-10-17 打印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德阳市政务中心三楼56号窗口                 

联系方式: 0838-2508993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朱万学

房屋/土地

德阳市旌阳区孝感镇涪江西路91号金阳花园11-4-5

(2019)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1941

朱海霞







  

 

 

登记机构:德阳市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0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