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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张国成)

首次发布时间: 2024-10-30 打印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德阳市政务中心三楼97号窗口                   

联系方式: 0838-2517499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张国成

房屋、土地

德阳市庐山南路三段23号东汽馨苑13栋1-10-2号

德房权证德阳市字第C0055219 2-1号、德房权证德阳市字第C0055219 2-2号、德府国用(2014)第12304号

张亮







 

 

登记机构:(印章)

2024年 10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