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刘玲(公告)

首次发布时间: 2024-11-14 打印

刘玲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刘玲保管不善,川(2020)德阳市不动产权第003124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玲

202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