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川0603执1555号之二、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603执1555号之二,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川(2018)德阳市不动产权第0010957号 |
刘湘中
郭玫瑰 |
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
|
510601003001GB001791F00050022 | 德阳市玉泉路238号阳光高地5栋1-4-2号 |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上一篇:肖元华、易慧(公告)
下一篇:王世学、洪忠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