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权利人)
根据: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川06执恢19号,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6执恢19号,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川(2019)德阳市不动产权第0020539号 |
霍跃 | 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
|
510601001004GB00193F00010013 | 德阳市天鞍山路123号东汽馨苑二期B区1栋2-3号 |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