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泗龙因保管不善,将川(2019)德阳市不动产权第000083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泗龙
2024年12月26日
上一篇:魏琳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下一篇:文书琼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