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川0603执恢144号之一;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川0603执协恢144号之一,公告作废位于:德阳市八角井镇德钢住宅区22栋1-5-1号登记在陈忠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0052540号;土地权利证书号:德府国用(2011)第014684号)的房、地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陈忠所有的原房屋所有权证书:0052540号;土地使用证:德府国用(2011)第014684号公告作废。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