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唐维兵(公告)司法裁决

首次发布时间: 2025-03-31 打印

公 告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0603执809号;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川0603执809号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23)德阳市不动产权第0033891号

 

唐维兵

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

510601003001GB00008F00160003

德阳市龙泉山北路456号洛河小区C区16栋2-1-1号


 

 

 

2025年  3月 31 日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