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德秀因保管不善,将2011-011184号,C002264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德秀
2025年5月8日
上一篇:谢德秀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下一篇:黄芳桂、李方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