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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燕、陈高(司法裁决)

首次发布时间: 2025-06-16 打印

公 告

根据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0106执1595号之四;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川0106执1595号之四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川(2019)德阳市不动产权第0015040号

抵:川(2023)德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373号

 

 

 

周春燕、陈高

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

510601003003GB00269F00060426

德阳市庐山南路二段369号明源国际6栋6-5-1号


 

 

 

2025年616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