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刘谦)
根据: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川0683执979号之一,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683执979号之三,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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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土:德府国用(2005)第B24806-60400号、房:0071876 |
刘谦 |
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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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601003001GB00162F00030018 | 德阳市龙泉山北路77号金地花苑3栋1-4-2号 |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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