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683执979号之一;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川0683执979号之二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土:德府国用(2005)第B24959-60524号, 房:0071841 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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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谦 | 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 | 510601003001GB00162F00030009 | 德阳市龙泉山北路77号金地花苑3-6号 |
2025年 7 月1 日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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