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访、周彦因保管不善,将C0124650号、德府国用(2014)第1203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访、周彦
2025年7月10日
上一篇:王光彩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下一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