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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光富(司法裁决)

首次发布时间: 2025-07-21 打印

公 告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603执2912号之一;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川0603执2912号之一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0147117,

土:2009-017512

抵:川(2023)德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935号 

 

 

 

 

 

宋光富

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

510601003001GB00025F00320028

德阳市宝山街459号万兴花园三期.魅力城二组团32幢4-1/2-1号


 

 

 

2025年 7 月 21 日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