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603执2912号之一;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川0603执2912号之一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0147117, 土:2009-017512 抵:川(2023)德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935号
|
宋光富 | 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 | 510601003001GB00025F00320028 | 德阳市宝山街459号万兴花园三期.魅力城二组团32幢4-1/2-1号 |
2025年 7 月 21 日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