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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佳莉(司法裁决)

首次发布时间: 2025-07-23 打印

公 告

根据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0180执恢30号之一;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川0180执恢30号之一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川(2019)德阳市不动产权第0012848号

抵:无

 

 

吴佳莉

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

510601004006GB00168F00010018

德阳市虹山街131号雅河小区4栋2-1-3号


 

 

 

2025年 7 月 23 日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