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珍因保管不善将川(2022)德阳市不动产权第002641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海珍
2025年8月6日
上一篇: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代万富)
下一篇:陈艳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