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汪必和)
根据: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川0683执296号之一,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0683执286之一号,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房:川(2014)德阳市不动产权第0018735号 |
汪必和 |
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
|
510601001003GB00068F00020154 | 德阳市庐山南路一段庐山星座2栋1-29-2号 |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