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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夕涵、姜文英、马艳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首次发布时间: 2025-09-02 打印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北路二段733号政务中心97号窗口                 

联系方式:     2517499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于海江

车库

河东区天山北路398号旌城印象56

 

土:(2009)第000672

房:0117764

于夕涵


于海江

房屋土地

河东区庐山南路三段23号东汽馨苑462-9-3

 

土:(2015)第16487

房:C0100247

姜文英


于海江

房屋土地

河东区天山北路398号旌城印象92-1-2

 

土:(2009)第00093.4

房:0116328

马艳玲

 

 

登记机构:(印章)

202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