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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晓明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首次发布时间: 2025-11-05 打印

唐晓明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唐晓明因保管不善将C0156436号,德府国用(2016)第08094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晓明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