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民因保管不善,将证书号:德市区孝泉国用(96)字第078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告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张世民
2026年1月14日
上一篇:戴维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下一篇:龙兴俊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