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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和高(司法裁决)

首次发布时间: 2026-02-06 打印

公 告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川0603执3332号之二;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0603执3332号之二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2013-006961,C0059161

抵:D0018889

 

 

 

李和高

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

510601003003GB00143F00040120

德阳市翠湖街166号世纪美郡4栋2-9-7号


 

 

 

2026年  2月 6日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