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18)德旌区006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个工作日内( 2018年2月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屏山街188号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38-2555913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温荐、温荣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旌阳区孝泉镇大水巷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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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87 |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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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德阳市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