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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传崇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首次发布时间: 2026-06-03 打印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德阳市政务中心三楼68号窗口                   

联系方式: 0838-2517499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戴方谷

房屋/土地

 

河东区洋河街41号新境界.领寓B栋2-3-2号

 

德阳市房权证河东区字第0139409号

德府国用(2009)字第011017号

钟传崇

2

戴方谷

房屋/土地

 

河东区洋河街41号新境界.领寓B栋10号车位

 

德房权证河东字第C0010032号

德府国用(2010)字第027625号

钟传崇


 

 

登记机构:(印章)

2026 年 6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