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臣洪、廖述春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王臣洪、廖述春因保管不善将川(2021)德阳市不动产权第001472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臣洪、廖述春
2026年7月3日
上一篇:周琴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下一篇:高远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