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川1902执1208号之一;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川1902执1208号之一;公告作废位于:德阳市河东区翠湖路139号汇乐花城12栋1-6/7-1号的房屋,登记在张荣名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号:C002024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德府国用(2011)第006129号】的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张荣所有的【房屋产权证号:C002024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号:(2011)第006129号】公告作废。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