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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罗德华、代玉霞)

首次发布时间: 2019-06-04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打印
公  告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川0603执176号之二;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川执176号;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C0039742
土:2012-000653
罗德华、代玉霞 住宅   市区泰山北路三段199号3栋4-5-2号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