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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阎莉)

首次发布时间: 2019-06-11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打印
  
       不动产权利人胡应国于2003年10月11日因病在德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病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本中心将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若有申报不实、隐瞒、欺诈等行为,均可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书面向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五洲广场商政大厦德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本公告期结束后,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办理阎莉继承相关事宜,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联系人:段贤菊    刘曲    电话:0838-2305879
       特此公告。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0061988;
土:2004-1780-355
胡应国 住宅   德阳市舟山街226号7栋1-5号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