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川0603执2561号”,将黄正蓉位于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黄许镇新新村二、八组“翰信北郡”小区14-1-6-2号面积为121.81平方米的房屋过户至田春艳名下。现将黄正蓉房屋所有权证:旌阳区(黄许镇)00605-12号公告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本中心将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若有申报不实、隐瞒、欺诈等行为,均可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书面向德阳市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屏山街188号德阳市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本公告期结束后,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德阳市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办理田春艳登记事项。
特此公告。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旌阳区(黄许镇)00605-12号 |
田春艳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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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黄许镇新新村二、八组“翰信北郡”小区14-1-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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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