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川0603执恢168号之二号,登记在被执行人陈丽君名下〔房产证号:0074113;土地权利证书号:(2005)第B29418-52952号 )〕位于:德阳市市区泰山北路231-235号1幢综合楼的不动产拍卖转移。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陈丽君所有的原(2005)第B29418-529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00741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