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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德阳市孝泉物资供应公司)

首次发布时间: 2019-08-22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打印
公  告
 
       根据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13)执字第28号”,将被执行人德阳市孝泉物资供应公司所在德阳市孝泉镇的国有土地过户至买受人王毅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王毅的国有土地证:德市区孝泉国用(92)字第0621号公告作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本中心将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若有申报不实、隐瞒、欺诈等行为,均可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书面向德阳市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屏山街188号德阳市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本公告期结束后,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德阳市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办理王毅登记事项。
       特此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德市区孝泉国用(92)字第0621号 德阳市孝泉物资供应公司 土地   德阳市孝泉镇  
 
 

德阳市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