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公 告(李桶玉)

首次发布时间: 2019-10-14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打印
公  告
       根据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川0682执122号之一;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川0682执122号之一;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
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C0033867
土:2011-010180
李桶玉 土地证
房产证
  河东区天山南路三段39号珠江花园2栋1-1号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