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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超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首次发布时间: 2019-11-07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打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杨超因保管不善,将 D003775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公告,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池立代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