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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公 告(肖洪纬)
首次发布时间: 2020-01-10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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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川0603执恢294号之二;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川0603执恢294号之二;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土地权利证书号:德府国用(2016)第12907号
产权证号:C0123753
肖洪纬
土地证
房产证
德阳市鞍山路139号正基首席9栋1-13-4号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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