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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曦(公告)

首次发布时间: 2024-11-12 打印

刘海曦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刘海曦保管不善,川(2022)德阳市不动产权第001240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海曦

20241112